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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即是世界地球日了,说起这个节日,也许许多人并不清楚,其实这是一个专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旨在提高民众对于现有环境问题的意识,并动员民众参与到环保运动中,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随着科技的发展,化学品,工业排放等对环境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其中包括食物污染、水源污染、沙尘暴、雾霾等,可以说科技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便利,却也让人类失去了自然的淳朴,如何环保已然成为了当代人共同的话题。
如果说污染的是由于科技发展而造成的,那么在古代是否就不存在污染了呢?其实不然,回顾下历史,古代战争可谓是十分野蛮,单单就说一场火烧赤壁的战役,一把大火烧退了曹操百万大军,毁坏的船只无数,且不说燃烧造成的气体排放多严重,就是这八十万大军的尸体对水源的污染也是十分恐怖的。再来说说割股奉君的介子推,晋文公重耳为了让他出山,放火烧了整座山,大火几乎烧了几天几夜,对环境的破坏可想而知。到了现代,破坏环境的法律可谓是越来越健全,别说放火烧山了,哪怕是工业排放都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罚款坐牢都屡见不鲜。那么在古代呢?是不是真如电视里那样,可以随意破坏环境呢?
与现代相比,古代的刑罚是相当严厉的,为了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破坏环境的刑法十分残酷,罪名不大就要砍手剁脚,刑法之重超乎想象,若是你觉得在古代就能破坏环境?你怕是活不过两集!
古代如何处罚不环保行为?
在古代,如果出现破坏环境的古人,违反环保法怎么办从规定本身来看,出发远比现代的处罚条款严厉得多,让我们来看一看。如,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看来最为严厉了,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太果决了,意思是:“如果有人一旦不遵从规定,就会立刻处死,毫不留情”,“伐崇令”毕竟是战时环保禁令,正常情况下又如何?也严厉多了。
在齐国更狠,《管子·地数》中有这么一说:“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即破坏封山行为是死罪,不得赦免;有违犯禁令的,左脚踏进,砍掉左脚;右脚踏进,砍掉右脚,这比“伐崇令”,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为保护环境而剁断肢体的残酷惩罚。
如果你觉得,只要放火烧山这种才是破坏环境,才会受到残酷的刑法,那么就大错特错了。《韩非子·内储说》有曾有过这样的记载,"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意思是把灰烬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会被剁手。这个记载出自殷商时期。乱丢垃圾虽然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对于现代人来根本不叫个事,可这要是放在古代可就摊上大事了。是要被断手断脚的行为,而且法律上写的清清楚楚,所以你再电视上看到那些反派小喽喽动不动就吐口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随地吐口水也是要被严惩的行为。
如果说殷商的刑法过重,所以才会小题大做,那么恐怕又要在一起让你失望了,在进入封建时代后,中国古人对破坏环保行为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尤其是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判处古代五刑中的笞刑——“笞五十”;“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用现在话就是,你砍树就是偷盗,要被抓去抽打、坐牢,严重的直接断手,可以说皇帝们再如何仁义,但是对于破坏环境都是从未放松过。
不得不说的是公元7世纪以后,我国发生的几次大规模破坏环境事件,其中一次是唐朝刮起一股滥捕乱猎珍禽的歪风,起因是韦后和安乐公主用多种禽毛羽皮做裙子和衣服,使得百官效法,争相制作奇装异服,一时间江岭珍禽几乎被捕绝。而在公元713年,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后,立刻革除病端,刷新政治,在宰相姚崇和宋璟的建议下,命令将宫中所有的奇装异服一律送至殿庭,当众付之一炬,并不许朝官史民再穿锦绣珠翠之服,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破坏野生资源的事件才告解决。
另一次发正在北宋仁宗景佑在位期间,当时在达官贵人之间盛行一种以鹿胎为冠的奢侈风气,使得全国的鹿遭到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宋仁宗对此同样不含糊,他下禁令,不许再戴鹿胎帽子,并严惩制造鹿胎帽子的人,而且鼓励全国告密,告密后若属实就重赏告密者。当时因此而流放数百人,才算最终制止了这股歪风。
明朝永乐年间,土豪劣绅勾结奸商以贩卖旧木和供应造办为名,盗伐五台山山林。伐木者“千百成群,弊山罗野,斧斤如雨,喊声震天,”砍尽五台山上的林木,又将魔爪伸向深山,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树林被砍光,九成以上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后来,经过数年的打击盗林的专门治理活动,才使得五台山保留了郁郁葱葱的山林。